庐州府舒城县乡民陈姓者妻,忽为一女鬼所凭,或扼其喉,或缚其颈,旁人不能见,妇甚苦之。
时将手抓领内,多出麻草绳索。
夫授以桃枝一束,曰:“来即击之。”
鬼怒,闹更甚。
夫无可奈何,乃入城求叶道士,赠以二十金,延之家中,设坛作法。
布八卦阵于四方,中置小瓶;以五色纸剪成女衣十数件,置瓶侧。
道士披发持咒。
漏三下,妇人曰:“鬼来矣,手持猪肉。”
夫以桃枝迎击之,果空中坠肉数块。
道士告妇人曰:“如彼肯穿我纸衣,便好拿矣。”
少顷,鬼果取衣。
妇故意喝曰:“不许窃衣。”
鬼笑曰:“这样华服,理该我着。”
乃尽服之。
衣化为网,重重包裹,始宽后紧,遂不能出其阵中。
道士书符作咒,以法水一杯当头打去,水泼而杯不破。
鬼在东,杯击之于东;鬼在西,杯击之于西。
杯碎,而鬼头亦裂矣。
随即擒纳瓶内,封以法印五色纸,埋桃树下。
复以二符入绛香末,搓为二团,付妇人曰:“此鬼亦有丈夫,半月内必来复仇,以此击之,可无患矣。”
越数日,果有男鬼狰狞而来。
妇如其法,鬼乃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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