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密室命案
“受害者男性,年龄二十到二十五岁左右,衣着完整,衣表有大量呕吐胃内容物附着,但衣物纽扣完好、腰带为系着状态,尸体表面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
一间狭窄的出租屋,面积统共不过三十平米。在建筑师的“精妙”设计之下,竟也完整的划出了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不过,再摆上床、柜、桌、椅等必备家具后,已经没有多少可供腾挪辗转的空间。
就这么一个小房间,此刻却挤进了四人,或者说三名刑警外加一具尸体。尸体躺在**,但半边身子都歪了出来,似乎挣扎着想往外爬却又力不从心,神态亦有些狰狞,可见他死的并不安详,很是痛苦。
床边有个大铁盆,里头装着大量的还未被烧完的木炭。
昨天便是收租的日子,但该房间的租户却久久没出现,老房东狐疑之下上门查看,却发现租户半躺在**,模样很是可怖,吓的她赶紧报案。
此刻现场痕检已经完成,法医周倩欣正蹲在床边,做细致的现场尸表检查。
支队长于辰锁着眉头,左右扫一眼后说:“尸表没有损伤,现场同样没有搏斗痕迹,可以排除暴力致死的可能了吧?”
“这还用说么?”周倩欣一指不远处的炭盆,又瞥了尸体颜面部一眼,说:“一进门就闻到了酸臭的呕吐物味,并夹杂着浓烈的酒味,而尸体口唇处呈现明显的樱桃红色,边上还放着个炭盆。”
“很明显,死因可能有三个:一为酒精中毒,二为一氧化碳中毒,三则为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机械性窒息。”
说话的同时,她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片,随后除去尸体全身衣物,又对着腹侧面和背侧面拍了两张。
紧接着,她将相机递给边上的民警,将肛温计插入受害者体内,又将温湿度计摆在桌子上,便开始仔细检查尸表:
“受害者左臂手肘及左腿外侧面各有一浅淡擦痕,此外无其他机械性损伤,可推测为酒后行走不稳不慎摔跌所致。”
“尸体眼脸水肿,是典型的酒精中毒体征之一;此外,面颊、口唇、口鼻腔粘膜呈樱桃红色,此为一氧化碳中毒的典型特征。另受害者口腔内尚有少量呕吐物残留,是否呛入气管暂时未知。”
“尸斑主要聚集于背部及下肢,同样呈樱桃红,因此我更倾向于认为受害者死于一氧化碳中毒。此外,尸斑指压不褪色,说明被血红蛋白染色的**已经侵染组织细胞使其着色,为浸润期尸斑。”
“尸体全身肌肉强硬达到高峰,角膜完全浑浊不可见瞳孔,下腹部出现尸绿。”说到这里,她瞥了一眼肛温计和温湿度计,这才继续道:“室温五度,相对湿度百分之70,肛温与室温一致。”
“根据牛顿冷却定率,兼顾尸体胖瘦程度等等因素,结合尸斑、瞳孔、尸僵程度综合考虑,受害者死亡时间距今应该有24到三十六小时。”
于辰嗯一声,又问:“可以排除他杀吗?”
“光从尸表检查来看,不能。”周倩欣说:“他杀中毒虽然在实践工作中较为少见,但却是高智商化有组织谋杀犯罪的常用手段。而此案死因暂时未明,就更加复杂了:自杀、他杀或意外死亡皆有可能。”
“其它的,就得看痕检科那边的检查结果了。”
于辰用胳膊肘撞了撞站在他旁边的痕检科主任,说:“成威,现场痕检不是早就完了吗?你怎么一直不说话?”
“于队,这案子有古怪。”成威苦笑:“现场非常干净,除了床边有少许受害者的呕吐物,以及他自己的鞋印之外,别无其他痕迹。指纹倒是都固定好了,但你总不能让我用肉眼鉴定吧?再说了,按照我的经验,这些指纹估计十有八九都是受害者自己的。”
“另外,受害人家中财物无一丢失,手机钱包电脑都在,首先能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而且,房间窗户紧闭并上了锁,门锁也没有被撬过或暴力破坏的痕迹。”
于辰眯了眯眼:“按你的意思,此案是自杀案件?”
“不,恰恰相反,我认为是他杀案件,是典型的密室杀人案,而且凶手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却很古怪。”成威摇头,并再次强调了‘古怪’二字。
“怎么说?”于辰认真起来。
“首先,受害者的财物没丢,但房间钥匙不见了;其次,据房东所说,她上门的时候,防盗门反锁了,当然,是钥匙反锁。”成威说:“这两点就足以断定案件性质:他杀。”
“担心受害者醒来逃脱导致杀人失败而将钥匙带走,并把门反锁么?”周倩欣回过身,饶有兴趣的说:“手法的确不算高明。那,古怪在什么地方?”
“房间内,除了指纹暂未勘验之外,只有受害者自己留下的痕迹。而且我能肯定凶手没有清理过现场。”成威严肃的说:“根据洛卡而物质交换定律,只要出入现场,包括我们这些刑警在内,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的在现场遗留下痕迹。”
说着,他往地面一指:“于队,小周,你们看,这附近空气环境不怎么好,受害者显然平时也不是特别注重环境卫生,地面有一层薄薄的灰,即使我们都穿着鞋套,依旧会在地面上留下少许痕迹。”
“也就是说,作案人只要经过现场,不管他用什么手段都一定会留下足迹才是。但很可惜,我仔细查了一遍,一无所获。”
“这……”于辰和周倩欣对视一眼,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此,成威苦笑着说:“我刚刚就一直在想这件事,却怎么都想不通。”
“这样。”于辰说:“我先让人封锁现场,并派人在附近做走访排查。老成,你立刻带着已固定的指纹和足迹回去交给技术队做对比勘验。小周,你带上受害人尸体和老成一块回去,准备解剖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