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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人族崛起从点歪科技树开始

蛮荒,人族崛起从点歪科技树开始

简介:
关于蛮荒,人族崛起从点歪科技树开始:重生来带浩瀚无边的蛮荒世界,外面荒兽横行,人族如卑微草芥,以部落的形式蜗居在一个环形山谷中。秦墨好不容易才觉醒金手指,竟然是一株隐藏在脑海中的科技树,“当前文明等级0.1级,请宿主加油,努力,带领人族崛起。”“文明越强大,宿主也会越强大哦。”“......”“混蛋,你这是要我手搓核弹吗?”秦墨看了一眼如同野人一样的族人,再看了脑海中的科技树,他绝望了。 蛮荒,人族崛起从点歪科技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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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人族崛起从点歪科技树开始》第1章 重生蛮荒

    浩瀚无边的蛮荒世界,一处不知名的角落。

    这里大地被无尽的山脉所覆盖,烈日炙烤着每一寸土地,空气中弥漫着干燥和炽热的气息。

    数不清的荒兽在这片广袤的山脉上肆虐,天地间的法则仿佛被打破,秩序混乱,弱肉强食在这里是一种常态。

    和强大的荒兽相比,人类在这个世界的处境显得格外艰难。

    他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环形山谷之中。

    这个山谷位于一座巨大的山脉中,四面环山,仿佛是被世界遗忘的一角。山谷的出口是一个狭小的山间缝隙,宽度不足三尺。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让人族得以在这个残忍的世界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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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兄,你又在这茅坑里刮什么,阿爸喊你回去帮忙杀猪呢。“

    一个声音在少年耳边响起,声音清脆如同鸟儿歌唱一般悦耳动听,只见一位身穿绿叶编织服饰的少女出现在少年背后。

    少女秦夕

    “夕夕你等我下,马上就好了。”

    少年名叫秦墨,那个清脆声音的主人则是她的妹妹秦夕。

    “阿兄,不是我说你,你最近整日在茅坑里折腾什么,你也不嫌臭。”

    少女说完,捂着鼻子一脸嫌弃的说道。

    秦墨,他原本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生活在红色旗帜下的三好青年。

    “吃得好,睡得好,工作好。”

    这三点已经完成了前世大部分人的梦想。

    就在他人生得意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公司一次团建,一群人前往黄华山旅游,他为救一个失足掉下断桥的孩子,奋不顾身冲了出去,孩子是救上来了,他却永远留在了下方。

    等他意识再次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这个世界和他熟悉的一切完全不同,这里是一个到处都是荒兽和危险的世界。

    “好了,好了,我这就上来。”

    秦墨也很是无奈,不是他非得趴在茅坑里找屎,而是他作为万千穿越大军的一员,自然也少不了金手指。

    三天前,也就是他金手指出现的时候,当时,可把他高兴坏了。

    可惜,他的金手指比较坑,别人都是战神系统,无敌签到之类的,他的金手指就是一棵树,一棵生长在脑海的科技树。

    这也就算了,别人的奖励都是系统直接送的,他的必须靠手搓,对此他感到很绝望,如果是穿越古代也好,至少还有工匠之类的人才帮他发展激活科技树。

    可是他穿越的地方是一个蛮荒世界,族里的人一个个都跟野人似的,要他们帮助自己搞发明,简直比登天还难。

    想到自己如今脑海中那棵只有一根树枝和一片叶子的小树苗,他就想哭,当然那一片叶子也是有点用处的,至少给了一个制造火药的配方。

    这也是他这几天都在蹲茅坑的原因。

    至于什么脑域开发什么的,很抱歉,没有,小天赋倒是有一些。

    这几天下来,秦墨发现自己的双手灵巧了许多。

    至少在某些方面是这样的,比如说杀猪,这方面,这双巧手就堪比庖丁解牛。

    “阿兄,你不要靠我那么近,离我远点。”

    在妹妹一脸嫌弃的目光中,秦墨慢悠悠的,回到自己在部落中的小家。

    秦墨一家的房子是一个木质结构的建筑,由粗大的原木搭建而成,屋顶覆盖着厚厚的茅草,以抵御蛮荒世界中的严寒和风雨。

    简单的构造,却是五脏俱全,中间是一个不大的中堂,里面摆放着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墙上挂着一些兽皮和骨头,用来装饰和保护房屋。

    中堂的两边则是有几个精致的小房间分别是秦墨父母和妹妹休息的地方。

    这些当然都是秦墨布置的,以前虽然没有金手指,但是以他曾经现代人的眼光,为自己的小家做点改变还是办得到的。

    “你这小兔崽子还敢回来,听你妹妹说,你今天又去掏粪了。”

    一个粗犷的声音从屋内传出,闻其声见人,来人是一个赤着上身,身材魁梧的中年大汉,全身结实的肌肉,仿佛一座移动的山峰,深棕色的皮肤,上面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如果去掉那满脸的胡须, 从相貌上看和秦墨有几分相似。

    秦天

    “阿爸,我都说了,我不是在掏粪,我是在做一项伟大的实验,要是成功......”

    秦墨的话未说完,就被打断了。

    “臭小子,你可是要继承我秦族部落族长的位置的人,怎么能玩粪,额,玩物丧志。你要好好锻炼身体,只有身体强大了,才能在这个荒兽遍布的世界生存下去。”

    中年大汉语重心长的说道。

    秦天,也就是秦墨的阿爸是这个环形山谷之中三大部落之一秦族部落的族长。

    要想担任一族部落之长,除了为族群做出贡献外,一身强大的武力也是不可或缺的。

    人类从诞生开始,就无时无刻不与荒兽进行着斗争。

    从荒兽眼中的口粮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

    人类中的一小部分人逐渐通过特殊的呼吸掌握了一种气的运用。从那时起,人类才拥有了反抗的力量,不再是荒兽的食物。

    “阿爸,我知道啦。”

    秦墨虽然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但是看到秦天那小山般的肌肉和身后三米高的野猪尸体,把心中的不服狠狠的压了下去。

    看到秦墨挨训,,旁边的秦夕乐得咯咯直笑。

    “好了,我也不说你了,你去把这头小山猪肢解下,我们最近几天的伙食就全靠它了。”

    听到秦天的话,秦墨不由嘴角有些抽搐,

    “神他喵的山猪,这体型猪八戒来了都得喊爸爸。”

    心里是这么想,右手却很是熟练的接过秦天手中的短刀。

    秦墨右手握住短刀的一瞬间,全身的气势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身体仿佛融入了大自然。

    如果有修道之人在此,一定会泪流满面,高喊“天人合一”。

    专注,这是脑海中中那株小树苗赋予他的另一个能力。

    秦墨目光凝视着眼前这只三米高的野猪尸体,眼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一瞬间,他的身形如电,瞬间贴近野猪,短刀一闪,划破了空气,划过了野猪的皮肤。

    他的动作快到极致,几乎难以捕捉。像是舞动着刀剑一般,每一刀都准确无误地斩向野猪的身体。手腕灵活自如,短刀在他的手中舞动,宛如一道闪电,划破了野猪的肌肉和骨骼。

    他的身形在野猪周围穿梭,刀刃在野猪的身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伤口。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拖泥带水,每一刀都准确无误地斩中骨头与肉之间的缝隙。

    不到一个时辰,三米高的野猪就被他分解的整整齐齐,肉归肉,骨归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