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球市之星[竞技]》
文/倾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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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回到家中时,管家正好要去遛莉莎。
莉莎是他母亲去年心血来潮养的大型贵宾犬,性格温顺可爱,很受家中佣人喜爱,唯一的缺点是体型巨大,蹲在地上,都有年近六十的福斯特管家肩膀那么高。
它见到大卫十分高兴,立刻朝他扑了过来。
福斯特管家身材偏矮小,人也上了年纪,看到莉莎忽然冲出去,顿时吓了一跳。
再定睛一看,发现是大卫,又瞬间亮出十几年如一日的标准微笑,同他问好。
大卫摸了一把莉莎,才问管家:“母亲在家吗?”
福斯特管家恭敬地告诉他,夫人在一小时前返回了家中,现在正在三楼喝茶。
大卫:“我知道了。”
在他进入大门之前,贴心的老管家又提醒他:“夫人今天似乎心情不佳,或许与格兰杰先生有关。”
格兰杰,全名凯文·埃尔坎·格兰杰,是一个有意大利血统的小白脸,也是大卫的母亲——即眼前这座上东区豪宅的主人克里斯托弗夫人的现任男友。
克里斯托弗夫人今年四十三岁,但她每年给自己的脸投资近七位数的美金,保养十分得宜,和比自己小十八岁的男友站在一起,丝毫不显年纪。
她的男友格兰杰,对她更是百依百顺,仿佛生来就是为了哄她高兴。
大卫不止一次见过他打扮得花枝招展,前来等候自己的母亲,也不止一次见过母亲在他面前露出笑容的模样。
大卫对自己的父亲没什么印象,只知道他在自己两岁时因滑雪事故过世,给他们母子留下了丰厚的遗产。
母亲更是不爱说起这个英年早逝的丈夫,她只爱他留下的钱。
从大卫有印象起,她起码已经给六个男朋友送过跑车——格兰杰倒是没收过她的跑车,但他和母亲恋爱的时间最久,今年已经是第三年。
如此稳定的恋爱关系,对克里斯托弗夫人来说,十分罕见,所以大卫一度认为,格兰杰迟早会住进他们家。
结果今天管家居然提醒他,母亲可能正和格兰杰闹矛盾。
大卫觉得不可思议,又觉得自己回来得不是时候,但回都回了,他总还是要去跟母亲打个招呼。
上到三楼后,他果然见到母亲正坐在窗边抽烟,脊背绷得笔直,这是情绪不佳的表现。
但她一贯不需要他的安慰,只需要他乖乖听话,做一个合格的、old oney家庭养出来的优秀儿子。所以大卫什么也没问,只是走近几步,轻声和母亲打了招呼。
克里斯托弗夫人听到儿子的声音,眼都不抬,只嗯了一声。
这是不太想搭理他的意思,大卫想。
不过就在他准备默默退出三楼的时候,母亲又叫住了他。
“你是不是该申大学了?”她问,“推荐信找到合适的老师了吗?”
大卫点头:“找到了,申请也提交了。”
克里斯托弗夫人也不意外,在她看来,大卫身为她的儿子,自行处理好这些事是应该的,只是身为母亲,有时她还是多少要问一声,以免显得对他太不关心。
她也点点头,说不错,又问他申了哪些学校。
大卫:“杜克。”
克里斯托弗夫人:“只有杜克?”
他说我只想去杜克,也有申上的把握。
他知道,后半句是母亲爱听的那种话,毕竟从小到大,他在母亲这里听到最多的一个要求就是“我只看结果”。
既然只看结果,那在结果出来之前,她就不会急于责备他。
她这个阶级的贵夫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好。”她掐了烟,从精美的古董沙发里起身,微微仰视他,语气平静地开口,“那等你offer到了,我再给你买公寓。”
offer到了再买公寓,意思就是如果没申上,她便不会像当初承诺的一样,在他中学毕业时,给他购置独立的房产。
大卫还不至于听不懂。
这在他预料之内。
他的母亲,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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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卫也只是平静道:“我知道了,谢谢母亲。”
他其实无所谓母亲给不给买公寓,毕竟他自己也有父亲留下的教育信托。
他每年从教育信托里拿到的钱或许不够买特别豪华的公寓,但供他大学期间在达勒姆租房,却是绰绰有余了。
何况如果他的计划顺利,学校那边,也会给他一大笔生活补贴。
只是这一切,就没必要告诉母亲了。
大卫完全可以想象,如果母亲知道,他选择申请杜克的真正原因,会是什么态度。
她这样一个优雅尊贵的上东区贵妇,绝不可能允许儿子去打篮球。
篮球这项运动,在克里斯托弗夫人看来,只代表着“脏”和“乱”,是布鲁克林的小混混才会玩的低等项目。
大卫是她的儿子,那就该与她一样保持优雅,体育课可以上,但学的项目,必须都是精英阶层该玩的运动。
在她的要求下,大卫从三岁开始学习高尔夫、马术以及击剑。
他运动天赋极佳,对这些上手也极快,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成长过程里,常令克里斯托弗夫人十分骄傲。
但他并不喜欢。
读中学时,他被克里斯托弗夫人送到一所贵族寄宿学校。
他也循规蹈矩,继续修着自己不喜欢的体育项目,直到九年级时,他长到七十五英寸,马术课的老师友善地建议他换一个项目,因为太高的人不适合练马术。
同理,高尔夫也不适合他这种眼看就要奔着两米去的人。
击剑倒是可以,但击剑课的老师每每看到他,都会感慨,你这个臂展,对击剑这项运动来说,已经过长了。
击剑是需要长臂展的,可像他这样长到近两米,反而会让他难以应对一些灵活的小个子对手。
后来击剑课的老师问他:“你有没有考虑过去打篮球,或者棒球?”
大卫的室友就是校篮球队的队员,在他身高猛涨的这一年,屡次向他发出邀请,说他应该来试试打篮球,这个身高,这个臂展,这个协调性,不打篮球,实在是太可惜了。
最终他同意了跟室友去篮球馆试一试。
这一试,就惊动了篮球队的教练。
教练亲自替他测了臂展,得到结果后喜形于色,当场决定亲自教会他如何从零开始打篮球。
他用课余时间,跟教练和室友学了三周。
三周后,教练把他编入篮球队替补席,和校队首发打了一节对抗。
一节十二分钟,他投进两个球,制造了对手两次犯规,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三次盖帽。
惊为天人的数据和表现。
如果不是亲眼见证了他是怎么从最基础的运球上篮开始学的,教练都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十四岁前,完全没有接触过篮球的男孩。
什么叫天赋?这就叫天赋。
教练差点喜极而泣,而他也发现,这项母亲眼里毫不优雅的“低贱”运动,竟然挺有意思。
尤其是当他跳起来,可以轻松盖掉校队首发队员想要投出去的球时,那种全身肾上腺素被引爆的感觉,实在是他过去十几年,从未体验过的舒爽。
我要打篮球,大卫想。
母亲不喜欢,那就不让母亲知道,正好她最近似乎交了新男友,空闲时间都在恋爱,没空管自己。
之后的三年时间里,大卫还是像从前一样,只在大假期回家。
而克里斯托弗夫人认识了格兰杰,在这个有意大利血统的小白脸攻势下,同样常不着家。
母子俩聚少离多,偶尔碰面,也只有客气的问候。
他的成绩单,她倒是问过管家几次,但得知绝大部分都是a,便满意地不多问了。
因此,虽然格兰杰身负意大利男人的最大缺陷——又没钱又爱花言巧语,但大卫对他,却是并不反感。
反正母亲不是那种会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性格,那有这么个说话好听的人拼命取悦她,并夺取她的注意力,让她没空管大卫,真是一件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
努力点吧,格兰杰。
既然想吃软饭,就老老实实,把我母亲哄高兴些。
下楼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大卫这么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