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不仙兮凡不凡,
剑气仙风任自然。
奇梦曾惊三秋雨,
侠魂如度万里山。
——管平潮
前言
从小,第一次知道武侠是怎么回事,是看到金庸大师的小说。第一次接触到仙侠是什么感觉,是看到还珠楼主大师的小说。长大后,接触的武侠和仙侠作品种类变多了,漫画、布袋戏、电视剧、电影。但那种纯粹文字带给我的触动和遐想,却始终有其他种类无法替代的感觉,原因或许是最纯粹的事物就是最美的吧?
我是从事单机RPG游戏制作的,我们很重视剧情体验,在创作游戏内的剧情最开始必然是诉诸于文字,然后才能进一步转化成分镜、画面、程序、声音等等。仙剑奇侠传出小说可以说是褪去皮相,将故事的原始灵魂呈现在读者的眼前,也因为小说摆脱游戏声光技术这躯壳的限制,而更能充分挥洒。
也因为小说跳脱了游戏这躯壳,加上管老师站在仙剑奇侠传全系列全局的高度来建立小说架构,而将整个仙剑的世界观、脉络、故事背景各方面做有效的串联,更宏观、整体、和深度。这是我们过去一直不能、也不敢去挑战的大山。如今,藉由磨铁图书的力量、管平潮老师的深厚写作功力和对仙剑奇侠传热爱,我们终于可以直面面对自己心中深藏多年的那份心愿:一部跨时代、全系列的仙剑奇侠传小说巨作、一部能再次证明仙剑是中国仙侠代表的作品、一部能让十七年来广大仙迷自豪、也能让更多广大仙侠读者爱上仙剑的小说。
愿仙剑文化长远流传。
姚壮宪
2012年7月7日
序一:我欲梦中传彩笔
「温瑞安」
仙剑奇侠传,是全球以及华人世界里最瞩目的传奇。从1995年迄今,推出五代加一个外传,另有视剧多部,影响力普及覆盖,深邃广泛,是玄幻+武侠,言情+神话的瑰丽堂皇大结合,哪怕从不谙网游、不嗜电玩的人,例如本人,也对“仙剑奇侠传”大名,如雷贯耳。
管平潮,我有幸得识。他是一个一本不正经的人。本来正经,因为有原则有抱负,表现略带不正经,那是因为看透世情所以玩世不恭。他谈吐温和,反应快捷,略善感但其实是内心坚定的人物。现在的创作人,像他对西学有相当认识而对国学有巩固基础已不多见了。他的思路创意,贯通道释儒侠,恰似一波未停一波便起的大江大潮,翻峯而至,但又有擒龙伏虎手,纵控自如,“仙剑奇侠传”小说,由他撰写,已难有更好的人选了。
管平潮之国学修养,从章节回目的四六骈文之体便可看出;其字不生僻,意则不俗,尽得“雅驯”之妙。既为“仙剑奇侠”,我试以回目中涉剑之处,剖解其妙:
看!“剑冷光寒,遂使英雄气短”,这是肃杀之剑!“真剑无锋,曾有一文之友”,这是内敛之剑!“剑气千幻,缭乱当扈毒光”,这是变化之剑!“挑灯说剑,一语点破灵心”,这是知性之剑!“世路如冥,容我苍茫试剑”,这是沧桑之剑!“双生妙影,携手御剑江湖”,这是友情之剑!“霹雳流毒,遥思剑清尘妩”,这是优雅之剑!“剑斩妖颅,娲皇灵珠在握”,这是凶猛之剑!“云飞剑舞,蜀山天下仙峰”,这是高渺之剑!“何处狂徒?一剑云山动色”,这是畅快之剑!“海妖如潮,震动心芒一缕”——这是字中无剑,心中有剑,心化剑芒,无剑之剑!
温某平生耽写武侠,看剑无数,今日观此万般妙剑,心念当化漫天花雨,连我这不嗜酒之人,也欲仗剑中流,浮一大白,消尽平生块垒!
而华人文学圈中,自还珠楼主前辈《蜀山剑侠传》之后,数十年间仙侠珍品也稀。其实于华族而言,仙侠与传统的神话、志怪一脉相承。自远古后羿射日、嫦娥奔月,至近代西游千精百怪、聊斋花鬼狐妖,都极彰显华夏民族博大无边的想象力和那种浸淫在骨子里的绚烂与浪漫。今管平潮动笔撰写《仙剑奇侠传》小说,温某读出其中颇有此类风骨真意,便欣然作序,取意李义山“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励其传承国学衣钵,也遥贺这一盛事。
我曾赠管平潮拙作一本,其中题词:“八方风雨,温柔与悲壮。”细阅其书时,读至会心处,忽哑然失笑:
“莫非心中早有感应?那题词本就是为他这本书写的!”
《仙剑奇侠传》小说大成之日,我愿成为他第一批读者。
序二:那些年,我们一起玩的“仙剑”
「南派三叔」
开始玩“仙剑”还在上中学吧。那时候国内家用PC普及度还不高,网吧里是“星际”、“红警”等这些外国竞技游戏的天下。直到“仙剑”问世,国内PC游戏终占得游戏市场一席之地,成为国内RPG的传奇之作。
略久远的,那个年代。我得好好得回忆回忆。
以我个人现在的感觉看来,“仙一”那时候的画面分辨率近乎于马赛克构图。但在十五年前,它完全满足了每一个爱做梦的少女的臆想——习得一身绝世武功,锄强扶弱仗剑江湖。痞气十足但又机敏善良的逍遥哥哥,是女生们的最爱。而纯洁善良的灵儿和刁蛮可爱的月如也成为了男生们的心中女神。
啊,我多么爱着林月如,以至于我从此之后就爱上了那种知性的,刁蛮,爱憎分明,拿着鞭子的女孩。
我在胡言乱语些什么啊。
对不起,这不是一篇序,对于我来说,约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脑子闪现的,全部是我的青春。
说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如果说仙剑的故事和人物吸引我,我承认,在那样的年代,除了故事本书,没有可能让一个国产的游戏那么走红,但是如今,他的故事和人物真的不重要了,它已经是一个完全另外意义上的存在。
我没有办法去写它的功绩,写这个故事的主创人员,写这个公司的心路历程和对中国游戏业的贡献。
我没有办法,我完全没有办法,这个游戏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游戏。
他承载了太多东西,我不记得我打穿这个游戏几次了,不记得用坏过几张软盘,为的是从网吧的电脑上,拷下游戏的进度。不记得几次为了这个游戏,偷偷半夜从家里爬出去,去网吧里包夜。也不记得,我指导身边的网吧新人打游戏的时候,那种老江湖的成就感。
那一段岁月,不长不短,我献给了那个黄红相间的MSDOS图标。
若干年前,或者说十几年前,当我还在网吧里,努力的操控着李逍遥砍着那些山海经里的妖怪的时候,我是否会想到,十几年后,我会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为这部作品的小说版写一个序言。
肯定是想不到的,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命运。谁说,这不是注定的。
从当年的游戏里,到现在的游戏外,这些年,我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被人爱过也爱过一些人,逍遥过,痛苦过,我从来没有想过,在人生经历了这么多变化之后,我还会去怀念少年,暑假,我的赛扬电脑,15寸的屏幕和那个走运的店小二的那一刻。
接到这个约序之后,我特地的翻出了我最早的那台电脑,打开了那个长久没有启动的DOS图标。
载入进度的那一刹那,一种强烈的时空穿越的感觉,如电流穿过我的身体。
我能知道我完全没有变,我还是当年的那个小孩,我对于爱情还是懵懂,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了期望,没有得失,不觉得金钱有什么魅力,之后的一切于我就是一个游戏,而我面前的电脑就是我的大本营,当我一切都失败的时候,我退回到这台电脑边上就可以了,就满足了。
如今我身上穿着大量的外衣,希望自己精明,果敢,大度,有着震撼人的气场。哦,这些都是bullshit。
我要的,不过是那一刻的那种安全感而已。
到此为止,只说这些。
现在的场景,有点像九把刀《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最后的那些场面。如果我业拍这样的电影,一定会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林月如》吧。可悲可叹的宅男生活。如今,我也没有时间也毅力把这个游戏再打穿一次了,看书吧,唯有看这本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