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权!除了没考大学,我比苏宁悦差在哪儿?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你告诉我啊!”
小姑娘眼圈通红的抓住男知青的手,马上就被对方无情的甩开。
“苏凝雪,我再说一遍,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不要再来找我,宁悦看到会生气。”
“苏宁悦苏宁悦,杨权,你以为我为什么对你好?为什么带你回家?因为我心里有你!可是你却背着我跟苏宁悦处对象,你怎么对得起我?”苏凝雪情绪激动,抓着他的肩膀耸动着问。
杨权眉头紧紧的皱起来,满身都是书香气的男人,就连发火都是镇定的。
“感情的事本来就不能勉强,我对你从来都没有那份心思,如果让你误会了,我跟你说句对不起,我已经跟凝悦在一起,我是你堂姐夫,以后见面,请不要直呼我姓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再也不见。”
杨权冷声冷气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小姑娘一个人站在河边,茫然又无助。
“杨权,杨权!”
三秒后。
噗通一声!
秋天里的河水又深又凉,很快就淹没了小姑娘的脖子……
苏凝雪在一阵头晕目眩中醒来,睁开眼睛,入目便是一扇老式玻璃,大红色的喜字,正对着她的脸,刺眼的光线晃得她头更昏沉,身旁不知是谁“呀”了一声,吓得她一个哆嗦。
“凝雪,凝雪,妈给你煮了鸡蛋,江家人就快来了,醒醒别睡了。”女人拍了她一下,随即开始催促:“麻利起来,别磨蹭了!”
苏凝雪大脑被震的有一瞬间短路!
等等?
妈?
她母亲不是早在二十年前就过世了?
还有她,不也已经死了吗?
难道她来到了地府?Χiυmъ.cοΜ
苏凝雪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才发现,自己正处在一间土砖房里。
墙上糊的报纸看起来就有些年头了,有的地方返潮发了霉,老旧木头搭建的房梁上,一盏蒙满灰尘的灯泡,孤零零的悬挂着。
“这是哪儿?”
主要是苏凝雪面前的这张面孔,根本就不是母亲的脸啊。
苏凝雪再看向自己葱白一样细嫩的手,原本属于她干枯发瘪的皮肤,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口,散发着隐隐光泽,是那么的富有生机。
“蠢丫头睡傻了?这是你家,连你老娘都不认识了!”
苏凝雪眨了眨眼睛,难道她这是……
突然,她的大脑袭来一阵痛楚,像是有什么东西,拼命的在往外挤!
——原主也叫苏凝雪。
因为喜欢的男知青跟考上大学的堂姐恋爱,两个人要双双去城里,苏凝雪不甘心之下去找杨权表白,被拒绝后一时想不开,原地就跳了河。
秋季大雨茂密,当时正好有一位军官小哥在河边防汛,见她发生意外,二话不说就跳进河里救了人。
而就是小哥的这一救,没想到会被赖上。
当时,原主表白杨权不成跳河的事被村里的多嘴婆看见,过后在满村传的沸沸扬扬,原主面子上过不去,受不了流言的她,心里生了一个毒计。
她嫁祸给军官小哥,说是被他非礼了,想不开才跳的河,他跳河救人根本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怕身上摊人命!
这话一出,流言又跟天上的大风刮似得,反正不要钱,得哪儿传哪儿。
要知道这年头,耍流氓可是要吃花生米的。军官小哥被她碰瓷儿,百口莫辩,他家里为了保住这颗独苗,硬着头皮过来跟时家结了亲。
原主结完亲才知道,她诬陷的人是江墨沉。
说起江墨沉,家就住在县城的军区大院里头,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他的父亲曾经屡立战功,他的爷爷更是百花城首屈一指的大人物。江墨沉本人也是长得俊俏斐然,年纪轻轻就做了营长,每年给他说媒的都能把江家门槛子踏破,可想而知,他那样条件只会有大把的姑娘往上扑,怎么可能非礼原主?
原主的家人太知道她什么德行了!
苏老太太为此忧心忡忡,说她就算嫁到江家,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她诬赖人家江墨沉,肯定往死里整她。
于是,原主就被吓到心梗,大婚前夜一觉睡死过去了。
“江墨沉马上就来,你赶紧把衣服穿好!”王蕾将她思绪唤回,往她怀里塞了件对襟旗袍。
“妈。”苏凝雪这声称呼叫的干巴巴。
她上辈子是个不婚族,一辈子到老都没有结婚,现在刚穿越过来就要上花轿,一点儿心里准备都没有。
何况这还是原主诬陷来的婚礼……
“我能不嫁吗?”
“你说什么鬼话呢?”王蕾脸黑下来,“那江家车都到门口了,你跟江墨沉结婚证也都领完了,现在反悔哪里来得及?把军婚当儿戏,咱们两家都落不到好,要是惹怒了江家去告咱们一状,咱们全家就得进去吃花生米!”王蕾把她从美好的幻想中拽了出来。
苏凝雪嘴角抽了抽,“啊”一声,看着手里的大红婚服,头越来越痛。
苏凝雪上辈子是个随性的画手,喜欢旅游,喜欢自由无拘束的生活。为了追求高度自由,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直到去世前,她尝尽了晚年孤独,给人生留下满满的遗憾。
就像一句话说的:人生,不论你怎么选择,最后都要后悔。
既然都要后悔,这场婚礼也没有退路,那就暂且躺平,先保全两家颜面再说!。
原主跟江墨沉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但江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头一次办喜事,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
苏凝雪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也都是江家精心为她准备的,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
苏凝雪抹完了烟粉,自己动手,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今天正好戴上。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没多大工夫,江墨沉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衬得肤色白皙的他,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俊俏的要命!
“走吧。”江墨沉对苏凝雪伸出了一只手。
这声走,他说的很冷,并没有作为新郎官该有的春风得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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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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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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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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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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